高层住宅突发火灾的应急预案(通用8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层住宅突发火灾的应急预案(通用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层住宅突发火灾的应急预案(通用8篇)1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责任人:校长
总指挥:总务主任
医务负责人:校医
成员:中层干部、团委书记、班主任
(一)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
(二)警戒保卫组: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三)灭火救灾组:负责人员、财产抢救、现场灭火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五)物资保障组: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报警程序:
(一)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立即拉响警报(电铃长鸣,如遇停电则吹哨)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听到警报后相继拉响警报,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
(二)发现火灾第一人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内容为:地点、火情、着火物质、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水电工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三)责任人迅速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四)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区教育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三、应急处置:
(一)疏散:警戒保卫组负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地点:学校大操场),各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二)自救:校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令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抢险。
1.灭火救灾组立即组织学校消防员和老师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医疗救护组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3.警戒保卫组组织学生及无关人员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4.物资保障组准备车辆和有关用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
(三)灭火:
1.保安员引导消防车到达学校火灾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向消防队指挥员说明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四)保护现场:大火扑灭后,警戒保卫组拉警戒线,保护现场。
(五)善后处理:按照预案善后处理组进行受伤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学校领导和教师首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再救物”。
(二)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学校教师职工使用灭火器、水桶等进行扑救。
(三)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四)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五)有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疏散或灭火。
(六)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高层住宅突发火灾的应急预案(通用8篇)2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达依乡中心小学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及《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1、达依乡中心小学校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学校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必须由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现场指挥,包括: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人员救护组、物品管理组、后勤保障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3、灭火行动组负责发生火灾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救火,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现场;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物品管理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三、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电线电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和煤炉共用、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制定并完善学校火灾事故处置预案,制定防火计划,绘制逃生指示图,确保师生知晓率为100%。
(3)经常性对地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的自觉性。
(4)按照《贵州省学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配置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坚持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新,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四、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由学校行牵头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应急分队、教导处、班主任等参与的现场指挥部,指导和帮助学校共同处理。
2、启动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迅速按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学生,并将师生安置到安全场所。
3、如有伤者要及时就近送往乡级以上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急救车到来期间,由学校灭火行动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
五、善后处理
……此处隐藏9965个字……,对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认真分析原因,研究防范对策,确保安全。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春季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整治期间,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师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高层住宅突发火灾的应急预案(通用8篇)8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一)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必须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以最快的速度组织群众和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三)各乡镇应根据火情动态,按当地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调派扑救力量,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四)县防火办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五)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六)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火灾发生地的乡镇下达执行,并确定指挥部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七)根据火情需要,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或指派指挥部其它成员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长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范文《会同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战略,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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