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演讲稿

时间:2024-10-29 10:41:24
知法懂法演讲稿(精选15篇)

知法懂法演讲稿(精选15篇)

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演讲稿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相信写演讲稿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知法懂法演讲稿,欢迎阅读与收藏。

知法懂法演讲稿1

最近,一条新闻在全国各大媒体以及网络上都闹得沸沸扬扬。

著名歌星李双江15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与他人产生冲突,进而演变成打伤人事件,最终的结果是李双江的儿子被判劳教一年。那天,电视中也在播这条新闻,爸爸妈妈趁机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法律是国家制定并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保护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知法、懂法并且守法,国家的治理才能井井有条。

从爸爸妈妈口中,我了解到,我国现阶段青少年违法犯罪不容乐观,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也只有14、15岁,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甚至有的人为了上网费用或吸毒而残害亲人,那都是他们法律观念淡薄的结果,法律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会作出公正的判决。小时候认为“法律”等同于“公安局”,因为不听话总是被大人“恐吓”道:“再不听话就叫警察叔叔来!”近似于“法盲”的我开始知道自己原来对法律的理解是多么片面。

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没有法律,国家将乱作一团。

法律同样保护人的正当权益,人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小学生,生活在法治社会,有许多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地学习、成长,比如《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就好比校规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同学们安宁的学习环境,同样,国法保障国家的安定与和谐。

我们年纪虽小,也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知法懂法演讲稿2

同学们,你们知道明天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我告诉大家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知法、懂法、守法。

我们是生活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望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我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法、什么是纪,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成一团。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吧!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刘备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说的是:即使错误再小也不能犯,即使善举再小也要去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可以理解为:坏事虽很小,但能使人慢慢变坏,日积月累,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到时后悔也来不及。

我们要学习法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让我们从小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作为学生,我们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做一个阳光自信的好少年,依靠法律,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知法懂法演讲稿3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27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演讲稿4

老师、同学们:

我今天的话题是“知法守法”。

首先,我们来说一说“法”这个字。在没有简化之前,“法”这个字由三个部分组成,左边为“三点水”,取水“平直”之意,代表执法公平如水;右边上半部分为“廌”,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断善恶、辨是非的独角神兽,下半部分是“去”,为“去除坏人”的意思。所以,“知法”可以让我们成为正直、明辨是非的人。

不少人以为法离自己很远,认为只要不做坏事就不会涉及法律。但这是将对法律的认识局限在了刑法。法律包括很多门类,我们每天其实都在和法律打着交道:每天我们的家庭生活,涉及《婚姻家庭法》;放学后买点吃的、文具,用上《合同法》;每天出门上学,关乎《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满十八岁的我们,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老师强调的讲话稿必须是原创的,也是因为有《著作权法》。所以,“知法”可以让我们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我们如何“知法”呢?在现在这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渠道了解法律规定,比如互联网、比如一些普法宣传活动。

我们在做到知法后,就可以更好 ……此处隐藏5830个字……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知法懂法演讲稿1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经历了这一个国家宪法日后,觉得我们好像都经历了华丽的转身,悄然相遇了。

我以前殊不知她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法,殊不知她是我们的母法,每分每秒都精心呵护着我们的成长……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要学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

《宪法》是我国公平公正的最大法,她规定了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她就像一位母亲保护她的儿女们一样保护着我们。

她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健全法制,她,这位时刻关心我们母亲,处处为我们着想。

我们尊敬她,她也尊敬我们;我们为她建立节日,她为我们守护安全……我们为她做的,永远都会得到回报。这一切,都是互相的。

《宪法》,她教会我们明辨是非、看清真相,可如果你做了触犯法律的事情,她也绝不轻饶你!

那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习宪法,争做文明守法的小公民吧!

知法懂法演讲稿15

亲爱的同学们:

二十一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越突出。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持续增长。全国刑事案件立案的65%为青少年所为。“人之初,性本善”的青少年,被人生最初的暗淡所迷惑。有些同学,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加注意,不对自己的行为加以管束,不断积累恶习,积小恶而成大恶,很容易就走上青少年犯罪的道路,乃至悔恨终身。

我们对校园法制教育的理解,既不能单单是法律条文的宣讲,也不能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灌输,更应该是知法守法意识的提高和法制观念的增强,更是中学生遵纪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我们要明白哪些事我们不能做、不该做,哪些事我们做了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从而指导我们做好我们应该做的,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打造和谐、上进、团结、拼搏的校园风貌。遵纪守法创建平安文明校园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告别不文明行为,理应从我们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守法的中学生。为此,我们向全校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法制,知荣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制权威。

二、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偷窃,不赌博,不参加迷信邪教活动,不涉毒、涉黄等。共同维护社会、校园的安定和良好秩序,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要讲社会公德,讲文明礼仪,在家要孝敬父母长辈,多为父母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多向父母献上一份亲情爱意,学会感恩父母。

四、自觉使用文明语言,分清善恶美丑,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对生活中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手,倡导礼仪新风。

五、规范仪容仪表、自觉着装校服,加强自我管理,提高校园公德意识,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教学楼内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轻声靠右行,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节约用水用电。

六、远离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禁止出入的娱乐场所。在校园拒绝使用手机,不看不健康的书报音像资料。

七、刻苦学习,珍惜时光,树立“勤学赶帮超”的意识,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

八、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遵纪守法、告别不文明行为”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一时的激情,必须是来自内心持久的准则,必须是日常生活中长期坚持的行为,必须是面向未来庄严的誓词。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文明事,说文明话,争当遵纪守法的中学生。牢记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和班规,提高自身文明修养,维护集体荣誉,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为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而奋斗。”

特此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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