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部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卖场部规章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卖场管理,使之走向规范化,促使各专柜、店铺业绩逐步提升,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员工上岗必须遵守所在逅街潮馆的制度,如有违反,逅街潮馆的处理由导购员自负。
一、上岗制度:
1、员工早班上班9:00、下班15:30,晚班上班15:00、下班21:30,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2、员工上岗时必须穿着专柜/逅街潮馆工装上班,保持工作服整洁,美观大方,水吧区员工必须戴工作帽、系围裙,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3、员工上岗时必须佩戴逅街潮馆工牌,统一佩戴于左前方,保持工牌清洁整齐,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二、卖场纪律:
1、员工上岗时必须遵守逅街潮馆的制度,在没有顾客时,所有员工应该定岗定位(统一站在店铺门右边位置),不得坐在收银台、不得在店铺内用餐、不得在店铺内玩游戏、手机,不得串岗与其他专柜人员扎堆聊天,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2、员工每天交接班时,每班必须交流所遇到的事宜,确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无最新信息并负责跟进各种事项,交接内容请填写在交接本上,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3、员工不得擅自更换上班时间,员工请假、换班须经卖场主管同意。请假、换班两天以上必须书面申请,经卖场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4、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卖场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如果是病假必须在上班前2小时通知卖场主管,并在事后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单,无病假单的作为普通事假处理。
5、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逅街潮馆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辞职前须做好交接等办理相关手续。
6、员工弄虚作假、虚报销售、盗窃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店铺销售:
1、员工需保持专柜柜内(道具、货品、柜台、灯箱、pop等)及专柜周边通道的清洁,柜内无灰尘,玻璃上无指纹,周边通道无垃圾。柜台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2、员工上岗时每日详细开具交款单,清楚记录每一笔销售,将产品型号、数量、金额登记在日报表上。
3、员工没有执行公司及逅街潮馆下达的促销方案及产品价格要求,出现的差额,员工必须补足差额,并罚款100元,发生2次者,给予罚款300元,逅街潮馆并给予除名。
4、员工上岗时做好VIP客户资料登记工作,尽可能留下客人正确详细的联系资料,以便日后的客户服务工作。
5、员工上货、调货、下架时必须按照公司规范操作、正确陈列道具及货品,并加强专柜易耗物品、赠品、礼品的管理。
6、员工在营业过程中遇到某些顾客有过激行为,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必须先听顾客陈述再进行解释。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与卖场主管联系。
注明:值班主管做好监督执行责任,如未执行到位,发现一次扣1——2分(在月度考核内体现),营运总监负连带责任。
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
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4.要勤俭节约。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
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责任,自己将过期产品买走。
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起,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
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己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
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保持卫生间里面整洁。
10. 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起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 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12.顾客来换货,态度一定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
13. 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政策。
14. 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 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 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 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
18. 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 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己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一、不戴工牌或不穿工服不准进入卖场。服装保持整洁,无损坏,纽扣齐全系好。
二、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和长发,女员工保持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不得散发,梳理整齐,一律前不挡眼,侧不遮脸,不得梳怪异的发型,指甲不得涂抹夸张的颜色。
三、站姿标准,热情大方,微笑迎客,做到来由应声“欢迎您光临羽亨、羽奥”,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欢迎您下次光临”。
四、工作期间,导购人员须站立工作,不得将手插入口袋,双臂不得抱于胸前或交叉身后,员工之间不得手挽手,勾肩搭背。
五、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窜岗。
六、不准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七、工作期间,不得私下议论同事和顾客。
八、不准吸烟。
九、不准吃零食。
十、工作期间,手机必须调到震动或无声状态,若有急事接电话必须小声简短。
十、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环境卫生。
十三、工作期间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不准使用污言秽语,对顾客恶劣的态度。当顾客不满意时,应对顾客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十四、禁止与顾客顶撞、争吵、辱骂、殴打现象。
为规范商场管理,维护商场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繁荣商场促进流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1、场内入驻的经营者,进场须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租赁经营的需提供经营房租赁合同。做到照证备全、亮证经营,人证相符,对无照经营者,管理者可依据《甘肃省商品交易商场管理条例》有权对其做停业整顿处理。
2、场内经营者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应在规定位置悬挂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依法应取得的经营证件,管理者有权核验经营者的各类许可证。
3、经营者不得经营同一品牌,一个店内不得混营不同系列服装,经营服装定位必须是精品,品牌服装,仿冒或低档次服装一律不得入住。
4、本商场全面禁烟、禁火,禁止使用电炉等各种违反商场《装修协议》、《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本商场地下车库、仓库、卫生间、公共广告位均为有偿使用。
6、严禁商户加工、销售假冒和伪劣商品及各类进口旧服装,或名不副实的品牌服装。一经发现,加工销售的经营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严禁销售仿制的警服、军服、国家机关干部的制服及其标志和其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8、商场销售商品的规格、标志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如违反,经营者责任自负。
9、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使用经营收据/发票,并统一收银。
10、经营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税费,及时缴纳应交费等费用。
11、任何经营者未经管理者的许可,不准随意移动商场设施,更不准损坏商场设施,凡损坏者须赔偿相关损失。
12、经营者要对其经营房铺位以及门前环境卫生、安全防范负责,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安全,如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或不安全隐患,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商场管理者。
13、铺位的经营者及其经营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商场规定的每日进场、退场时间。
14、严禁经营人员将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带进商场内,违者按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罚;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经营者要全力协助配合好商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有规必守、有禁必止,为双方共同规范商场管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活跃商场流通而共同努力。
16、员工上班着装整齐,必须身穿工作服。
1、本店全体人员不得与顾客吵架或大打出手,有事找店长,如发现轻者罚款50元,严重者开除并工资不返,后果自负。
2、上班时间早7:30分准时到卖场拿出精神头工作,由店长分配工作。
3、收银员必须做到不可以‘多钱’‘少钱’的现象多多少扣多少,毫不留情,与顾客交谈的时候注意自己的形象,语言表达方式,无论忙于不忙必须收好每一笔账单,看清楚水果单价以防丢货现象,接完没一笔帐单的小票必须交给顾客,另必须套上外包装,每一个顾客来了走了说几句客套话,遇到火爆的顾客要耐心,微笑,委婉的语气去解释,没到晚上结账时不得擅自擦钱自己给同事兑换钱币,以防抢劫,不得和服务员打闹吵架,摆弄手机,擅自离岗,以上要求必须遵守。
4、服务员必须做到看清水果打价时要准,亲朋好友来不得擅自变价或拿走,回来货及时找店长变价,吃饭时间要快,去厕所时间要短,在店内不得摆弄手机,(上网,看报,发信息,打闹,闲聊,吃水果)把自己的货看好,不可以有烂货,及时发现,挑出特价,货架水果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销售快,不得有缺货烂货现象。店内卫生保持干净,库房摆放整齐。看住门口,以防丢货。
5、晚上11点必须回寝室,早点休息。不得影响工作,严谨男女串寝,处对象,如果发现立即开除,除(红,白)事外没有假期。
以上制度希望大家遵守,牢记在心,违者罚款20—200,严重者开除,工资扣出,后果自负。
最后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开开心心度过每一天。去追逐自己的理想和未来。在这个舞台上锻炼自己,展现自己,发挥自己。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超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超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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